辽宁盘锦市政府原党组成员、副市长周英俊被双开
改正归邪 发表于:2020-5-1 15:53:13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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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,日前,经辽宁省委批准,辽宁省纪委监委对盘锦市政府原党组成员、副市长周英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
  经查,周英俊丧失理想信念,无视党纪国法,对抗组织审查;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;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;违规决定返还土地出让金;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;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;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。

  周英俊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、滥用职权犯罪,性质恶劣,情节严重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周英俊开除党籍处分;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随案移送。

  周英俊简历

  周英俊,男,汉族,1959年10月出生,1983年8月参加工作,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在职研究生,工商管理硕士学位。

  1979.09--1983.08 大连轻工学院轻工系硅酸盐专业学习

  1983.08--1984.01 辽宁省党校学员

  1984.01--1984.07 锦州市一五五厂技术员

  1984.07--1985.03 锦州建材工业公司团委副书记

  1985.03--1992.01 锦州石英玻璃厂副厂长

  1992.01--1992.04 锦州玻璃纤维厂党委书记、厂长

  1992.04--1996.06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

  1996.06--2000.12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副书记、管委会主任

  2000.12--2001.11 锦州市政府副秘书长,市外经贸委党组书记、主任

  2001.11--2004.09 锦州市政府副秘书长,市外经局党组书记、局长

  2004.09--2004.12 锦州市政府副秘书长,开发区工委书记、管委会主任

  2004.12--2006.12 锦州市政府副秘书长,开发区工委书记、管委会主任、人大工委主任

  2006.12--2008.05 锦州市政府党组成员、市长助理,开发区工委书记、管委会主任、人大工委主任

  2008.05--2011.05 锦州市副市级干部、市政府党组成员,开发区工委书记、管委会主任、人大工委主任

  2011.05--2014.09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

  2014.09--2014.12 辽宁省中小企业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(副厅级)

  2014.12--2018.01 盘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、党组成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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